转发《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校、幼儿园:
现将钦州市地震局、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钦震发〔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防震减灾知识和《学校地震应急演练指导方案》(附件一),落实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任务。各学校、幼儿园每个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以上的地震应急演练,演练后,各校于5月28日前和10月28日前,分别将春期和秋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情况填写《钦州市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镇中心校。联系人:李铭斌,电话:18077705835,电子邮箱:sp6671045@163.com。
附件:《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钦震发〔2012〕5号)
灵山县沙坪镇中心校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