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校,县职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2〕11号)要求,为规范转岗程序,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现就转岗办理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2009年特岗教师于2012年8月29日至9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及办理人事代理所需的费用到灵山县人才市场(六峰路43号)办理有关转岗手续。咨询电话:0777—6519678、6519676。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山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请各相关学校具体负责通知本校的2009年特岗教师。不明之处请与中心校何德任联系,电话13507777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