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为了推进我镇小学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各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镇中心校决定于12月下旬依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评分表》对全镇各小学学校常规管理进行交叉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领导成员:
组 长:黄万新
副组长:李铭斌 方家星
成 员:黄庆光 陈雪海 何德任 李铭超 简保昌 彭霞
二、评估人员分组及负责评估的单位:
第一组成员:陈雪汉 何勤厚 黄滨多 黄廷正 陈雪海 李铭超
中心校领导:黄万新
评 估 单位:中心小学、井冲小学、双六主校、双六分校、思榜小学、古天小学
第二组成员:黄德军 李加珍 黄成宇 李福军 李萌 黄庆光
中心校领导:李铭斌
评 估 单位:中心小学、桂塘小学、旺屋小学、龙门小学、苗实小学
第三组成员:邓荣道 黄承业 黄月昌 李锡铸 简保昌 彭霞
中心校领导:方家星
评 估 单位:中心小学、榃璞小学、金科小学、七里小学、那琅小学
三、检查评估方式和范围内容
检查评估以现场查阅资料、随机访问师生、实地巡察校园等方式进行。所检查的材料为2011年秋期、2012年春期、2012年秋期常规资料,其中2012年秋期的资料只查:1、计划类:学校工作计划、教研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班主任(科任教师)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少先队工作计划等。2、检查记录类:开学工作检查、各室定期检查和维修记录、教学各环节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校务、教研会议)、安全教育记录等。3、安全台帐资料:(1).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名单(2).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3).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应急预案(4).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5).学校安全稳定检查记录表(每周一次)(6).学校安全稳定隐患报告单(报主管部门)(7).县(区)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落实抄告单(8).整改通知书(9).年度学校安全稳定隐患登记表(10).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会议记录(11).月安全稳定检查情况报告。
四、检查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1、检查评估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下午、27日(一天半)。各校参加检查人员于12月26日下午2:30集中在中心校四楼会议室召开检查组全体成员会议,进行评估培训,培训后分组统一乘车到达受评单位开展评估。评估日期及评估单位安排如表:
时间
| 26日下午
| 27日上午
| 27日下午
| 第一组
| 中心小学
| 井冲小学、双六分校、
双六主校
| 思榜小学、古天小学
| 第二组
| 中心小学
| 桂塘小学、旺屋小学
| 龙门小学、苗实小学
| 第三组
| 中心小学、
| 榃璞小学、金科小学
| 七里小学、那琅小学
| 2、开餐安排,均由当天受检查评估的学校负责。具体事宜,由各评估小组与受评单位具体协商,但必须保证评估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3、检查车辆安排:由黄万新、李铭斌、方家星、黄庆光、简保昌、李福军负责协调。
五、检查注意事项
(一)各评估小组在对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时,依据自治区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评分表》进行评估。
(二)各校在检查评估前须先填写《受检学校填报的〈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评分表〉》(附表2)一式两份,一份交评估组,一份自存。
(三)各评估人员要严格按照评估各项指标要求进行评分,不能打感情分,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四)在评估过程中,原则上各项指标由各检查组成员分工负责。对每所学校检查结束后,由组长(各组成员第一人)综合检查组成员的意见,填写到各校交的《受检学校填报的〈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评分表〉》(附表2)内,并及时向受评估检查的学校作简单的反馈。
(五)各检查评估组组长在完成本组检查任务后,必须于检查结束后将交叉检查评估的学校得分表(附表2)交到镇中心校。
(六)评估结束后一周内,各评估小组组长要将本组评估总结用电子邮件发到sp6671045@163.com。
以上通知,希研究执行。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评分表
2、受检学校填报的《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评分表》
3、沙坪镇中心校常规管理工作资料目录(检查参考版)
4、学校常规工作校园管理指标要求(检查参考版)
沙坪镇中心校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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