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沙坪镇中心校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校,中心幼儿园: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成立灵山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灵教基教〔2012〕4号)精神,为加强我镇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各项目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沙坪镇中心校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万新 镇中心校校长、镇小学总支部书记
副组长:黄定纲 镇中心校副校长、镇小学总支部副书记
李铭斌 镇中心校副校长
方家星 镇中心校副校长
成 员:陈雪海 镇中心校数学辅导员
黄庆光 镇中心校语文辅导员
何德任 镇中心校会计
李铭超 镇中心校出纳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镇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编制并协调实施全镇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总体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
(三)加强对全镇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四)协助上级部门对全镇薄弱学校的项目实施和管理监督。
(五)协助上级做好教育教学各类设备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及质量监控、应用培训和验收等工作。
沙坪镇中心校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