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灵山县委办公室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建立健全钦州精神长效宣传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职校、实验小学、新星小学、特教学校:
现将《中共灵山县委办公室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建立健全钦州精神长效宣传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办发[2011]1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或宣传画廊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钦州精神的内涵和深刻意义。
二、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成为钦州精神的先行者。
三、各校要将“自强实干、融和共赢”的钦州精神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之中,以钦州精神学习教育为载体,引导学生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附件:中共灵山县委办公室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建立健全钦州精神长效宣传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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