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岗位工作的通知
灵教职改〔2016〕5号
各中学、中心校,县教研室,县职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县特教学校:
为了做好2016年度中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岗位申报的有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
一、各校要认真审核本校岗位聘用情况。有七级、十级空岗且今年内有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学校,请填写《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岗位审核表》,并于2016年5月27日前送交县教育局职改办;没有七级、十级空岗的学校不用填报。
二、需送交的材料:
1.《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岗位审核表》一式4份;
2.本校《钦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单》(有新核准的学校提交最新核准的通知单,没有新核准的学校要提供首次岗位核准通知单)及上次聘用的《岗位聘用变动审核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因调动、退休、辞职、自然减员等原因出现空岗的,要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退休批文、辞职批文等复印件。
附件:《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岗位审核表》(中职学校同用此表)
灵山县教育局
2016年5月6日
说明:经核查,我校没有十级空岗,不再填表向上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