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入学和学籍建立
第三章 转学和升学
第四章 休学和复学
第五章 其他变动
第六章 评价、毕业、结业和肄业
第七章 奖励和处分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附 则